禁逼学生在校就餐
省教育厅昨发紧急通知规范学校伙食费等收取
本报讯见习记者邱佩君报道:昨日,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可强迫学生在校就餐并收取伙食费。
最近,省教育厅厅长信箱、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省主要新闻媒体收到一些家长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的投诉和举报。
省教育厅了解情况后,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前,如学校经费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收取一些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此外,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学校可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凡发现乱收费投诉,一经核实,要立即如数退还学生家长,并对乱收费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