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将于下月起调升最低维生指数金额,并修改《个人及家庭援助金发放规章》内容,容许具一定条件的援助金受益长者及残疾人士可返内地定居,此举受到不少有意返乡养老的长者欢迎。
为关顾长者及需特别照护人士的意愿,澳门特区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法规,容许凡年满六十五岁以上,或长期无工作能力的援助金受益人,在最近五年内未曾被中断援助金的给付,可向社工局申请返内地定居,而不会被终止申领援助金。
有关行政部门昨日介绍,年满六十五岁以上的长者受益人,申请时需签署申请书,同意特区政府通过内地或澳门相关部门调查其在内地的生活,当其在内地的住址变更时,须尽快通知特区政府,并需提供内地负责照顾他们生活的人士的承诺声明书。未满六十五岁但长期无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士,还须提供由澳门卫生局或镜湖医院发出的有关证明。叶炳权表示,返内地定居的援助金受益人,即使其连续超过九十日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亦不会导致其被取消援助金。
此外,行政会亦通过行政法规,规定特区政府应公布以往视作内部准则的援助金发放条件、审批程序、受益人义务和责任等方面内容。目前由社保基金发放的社会救济金,亦将于七月一日起由社工局承接统一发放。
据悉,过去要求援助金受益人不得连续离澳三个月等条件限制,长者为免被取消援助,往往需定期返澳续期,往返澳门既花钱又麻烦。如今当局容许长者返乡养老的措施,澳门街总理事长姚鸿明认为,容许在澳无亲人照应的长者受益人返乡养老,既省却长者为领援助金“两头腾”的花费和麻烦,返乡养老对长者亦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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