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女屋主吴苹接受了传媒采访。
记:很多人认为你能坚持三年房子不被拆,是有后台,有背景。
吴苹:如果我有背景,事情早就解决了。我的后台只有一个,就是法律。
记:你是做什么的?
吴苹:我和丈夫一起,在北京、秦皇岛、武汉、重庆一带经商,做贸易,同时开酒楼。
记:有人说你是刁民。
吴苹:我不是刁民,像我这样的人不是太多,是太少。如果多几个,那么公道和正义也会多好多。
记:也有很多人支持你……
吴苹:我这样做不光是为自己,也是为了别人和将来,如果大家都不去做,公道就会受到伤害。
记:判决书上说,“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你觉得你这样做给什么利益带来损失?
吴苹:房地产开发是经商盈利行为,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沾不上边吧?现在产权证和国土证在我手里,如果这对开发商的合法权益有损失,那么我的合法权益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