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咬定”孤楼不松口
重庆钉子户昨天挺过“拆迁大限”,今天法院会有进一步说法
前天下午4时,杨武在孤楼平台上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
本报重庆讯 昨天,重庆“最牛钉子户”挺过了强制拆迁的大限,据最新消息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今天专门对此事召开通报会,予以说明。截至今天上午记者发稿时止,杨武仍独自在断电断水的房屋里坚守。
拆迁现场
为了尽量减少路过的行人观看,昨天中午,现场的施工人员在铁栅栏门里又加了一层竹制隔栏,以挡住外面的视线。在工地通向地基下面的路上,施工者也加上了这种隔栏,一块“非本项目施工人员严禁入内”的牌子立在了隔栏外面。
各方声音
政府主管部门
昨天下午6时,重庆晨报记者拨通了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任科长的电话。任科长说:强拆是由我们行政主管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执行,我们做的是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拆迁人有权利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他们应该予以尊重,但房屋补偿的价值只能按照评估的价格决定。对于实物安置,可以根据评估,给予与旧房价值相等的新房,但他们要求同样位置、同样朝向的实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事实上,开发商已经给他们提供了异地现房、异地期房、项目范围内其他地点房屋等三四处实物供他们选择。3月初,他们对于安置地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但签合同时,3个开发商中的一方公章不在现场,才没有签。此事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关部门会依法处理。
开发商
昨天晚上7时,记者采访了项目开发部王经理。王经理说,过去3天内与被拆迁人之间没有谈判,因为过去多次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协议都没有达成,现在只能等待有关部门对此的处理结果。
专家看法喜忧参半
“私人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已是早期的财产权理念,是绝对个人主义思想的体现。”昨天,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物权法草案国家法律咨询专家赵万一表示:个人财产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具有有限性,没有绝对的权利,都要受到法律和其他权利的制约。拆迁户在得到正当补偿的前提下拒绝拆迁,有滥用个人权利之嫌。
对于该案,赵万一说他的感觉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公民私有财产观念极度增强,已经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机关也越来越注重执法行为的合理合法性。该案中,政府(房管局)对拆迁户没有采取野蛮拆迁的方式,是利用法律手段(听证、诉讼等)作为解决拆迁纠纷的主要途径。让赵万一感到“忧”的是:《物权法》的出台,让部分公民对个人财产权作了绝对化的理解,认为对自己的财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处分,并可以对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该案中拆迁户拥有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开发商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今天午间,法院对此事会有进一步说法。 (肖玉 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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