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为避免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暗箱操作吃差价,挪用客户资金,乃至“卷款逃跑”的事件发生,从4月15日开始,北京二手房买卖双方将通过“专用账户”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中介机构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设立的专门的账号,存放二手房交易资金。
新规定要求:一、中介公司要“过手”二手房交易资金,须经过市建委备案及银行的严格审查,同时要向相关部门缴纳100万元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中介公司“过手”二手房交易资金,须通过第三方“保证机构”划转交易资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企业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业务时,须通过“保证机构”划转交易资金。二、买卖双方在交易时,通过“专用账户”与买卖双方个人账户之间封闭流转的方式确保交易资金安全。(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