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柳志卿)学术团体、专家参与商业广告宣传被定性为学术不端;同时,专家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和审稿也被定性为学术不端,将被追究相关责任。昨天,中科协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明确了学术不端的种种行为。
《规范》由中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研究制定。文中不仅提出了13条科技工作者日常行为准则,也界定了8条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标准。除了一些早已定性为学术不端的行为,诸如造假、抄袭、剽窃之外;《规范》还规定,学术团体、专家参与商业广告宣传,专家参加与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评审专家收受评审对象的馈赠都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中科协书记处书记宋南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出现了一些科技团体或者专家参与广告宣传,违反了科技界的惯例,“比如中华医学会曾参加了某品牌香皂的广告宣传,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宋南平表示,规范出台后,若有学术团体或专家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科协予以公开批评、制止、教育,严重者予以除名,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中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杜祥琬介绍,中科协正在建立会员学术诚信档案,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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