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根据本月7日开始实施的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外商企业将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对此,昨日,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锦华向记者透露,将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新办法”执行,“毙掉”正在进行年检的外资卖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规定:商务部三年前就已经公布
据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办法已于3月7日开始实施,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98年发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新增了一项条款: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据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等。在国家发改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之前,2004年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从事批发和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
年检:外资售烟许可证不会通过
按照新办法,本地的家乐福、易初莲花、好又多等卖场将首当其冲。记者昨日走访家乐福双桥子分店看到,在卖场三楼,有近十平方米的烟草专柜,规模不小,经营有序。在专柜醒目位置,由市烟草专卖局3月初颁发的“卷烟零售诚信经营户”标牌格外显眼。
据悉,全市所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于本月中旬开始年检,将在本月31日检验结束。对于外资卖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能否通过今年年检,龚锦华表示,早在一年前就已经给了外资卖场售烟过渡期,今年它们将不会通过年检。此外,按照惯例原先发放的一批期限为5年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多数将于2008年到期,未到期的外资卖场许可证也将不会通过。“不仅是外资企业不得经营烟草,原则上也不鼓励大型的国内企业从事卷烟销售,将机会留给普通零售户,有利于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龚锦华说。
卖场:暗度陈仓继续卖烟不可行
对于新办法,多家外资卖场负责人均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因此如常进货及推销。昨日,好又多本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关于不允许销售卷烟的正式通知,只是在报纸看到相关消息。当记者提及今年该卖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可能无法通过年检时,该负责人表示:“把柜台租赁给有专卖资质的商家售卖香烟,是合法的。”家乐福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允许经营香烟的消息早已得知,如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法通过年检,该卖场将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对将卖场专柜转租给本地公司或者外资重新注册公司等暗度陈仓销售卷烟的方式,龚锦华说,卖场是一个整体,这样的做法绝不可行。本报记者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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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2006年,中国烟草业税利近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全国烤烟种植同比减少102万亩,收购量为4100万担左右。
法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不再发放中小学周围经销点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香烟;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申办许可证,要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综合新快报、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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