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江苏省教育厅通过媒体向大众承诺公开十项工作。一是公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与录取政策、程序、结果;二是公开江苏省公派出国留学和访问学者申报条件和审批结果;三是公开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与奖励的政策和办法;四是公开中小学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程序与结果;五是公开省级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结果;六是公开高校“青蓝工程”评审条件、程序与结果;七是公开高校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标准、程序与结果;八是公开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精品教材、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与结果;九是公开各类教育评估的项目和实施评估的标准、程序和结果;十是公开高等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置条件、申报程序和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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