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川记者赵锋)由于部分建设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导致产生了“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农民工”的债务链,拖欠工程款在一定程度上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农民工成为了最后的受害者。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我省建设领域将采取堵截层层转包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
具体的解决办法还包括,凡是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单位未提供支付担保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继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在全省建设领域中普遍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按照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交纳工资保证金。未交纳工资保证金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加快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杜绝包工头非法用工行为。规范建筑劳务市场,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对使用“包工头”直接雇用农民工从事生产的总承包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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