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经济适用房僧多粥少,个人合作建房困难重重,武汉不少单位职工把集资建房作为解决住房困难的“最后一根稻草”。
令人眼馋的“福利”
“拆迁量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争取年底前竣工”。
“每平方米价格应该不会超过2000元。”职工张年丰兴奋地说,这是同事们的“心理价位”。在他周围,不少商品房单价已超过4000元/平方米。
单位集资建房的另一个称呼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武汉市房产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市每年集资建房面积一直保持在10万—40万平方米。随着近几年房价飙升,单位自建经适房的优势开始显现,不少单位拿出自己闲置的土地资源,以成本价或更低价格卖给职工,成为外人眼馋的“福利”。
审批条件今年从严
武汉市房产局住房处负责人介绍,单位集资建房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困难企业的负债率要达到75%以上,还要有可利用的建设用地,“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据了解,今年该市单位集资建房计划为30万平方米,剔除一些“富单位”之后,满足条件的申请企业就有30多家,预计只能批准10家左右。
“这是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特殊办法”,武汉市房产局市场处处长耿宏诚说,在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后,单位集资建房将完成使命。
在看待单位自建经济房的问题上,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双林出言谨慎。他说,从一些单位的实践来看,房屋分配的公正与否,一直是职工关注的焦点。如何严格进行监管,避免由此产生新的腐败,管理部门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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