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烟台仲裁委员会综合指标考核在全国186家仲裁委员会中,位居第八。
烟台仲裁委员会2005年受案588件,2006年受案988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8%,受案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仲裁,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 烟台仲裁升至全省第三
作为一种主要为商业界服务的纠纷解决平台,仲裁能更好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合同纠纷九成以上都是通过仲裁解决
我市组建仲裁机构以来,受理各类案件总标的额近四十亿元,为国家挽回损失二点三亿元
实现规范化和网络化 我市仲裁办事处将达到11个
水母网9月19日讯(记者刘新国)记者从烟台仲裁委员会获悉,根据全国仲裁南京会议精神提出的“二次创业”目标任务,烟台仲裁委出台了“十一五”期间仲裁工作目标和任务,到2010年,除芝罘区和长岛县外,其他11个市、区全部设立仲裁办事处。目前,我市已在龙口、蓬莱、牟平和莱阳4地设有仲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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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底山东省各地将全部建立起“劳动仲裁院”
我省将争取年底前在市一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部建立起劳动仲裁院。
劳动仲裁院成立后,剥离出原来承担的行政职能,突出其独立、中立、体现三方机制的准司法机构的特性。立案与调解庭注重案前调解,使一些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简易案件得以迅速解决。通过劳动关系仲裁庭、社会保障仲裁庭两个专门仲裁庭审理不同类型的案件,提高仲裁员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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