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与《物权法》冲突,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台时将删除意见稿中有关“民宅禁商”的规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年内完成,不涉及“对小商小贩摊位放开管理”的问题;《食品安全条例》2007年7月提交市人大,年内实施……2月23日,市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市政府2007年共安排立法计划项目43项,年内完成17个立法项目。
作为2006年的立法项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意见稿2006年已经过多次征集意见,至今尚未出台。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办法征集意见稿中有关“民宅禁商”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公众最大的关注。而由于目前获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对民宅商用作了一些规定,所以为避免与国家上位法冲突,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最终出台时,将删除征集意见稿中有关禁止民宅商用的规定。
周继东同时表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年内适当时机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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