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丛笑)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抑制高耗能企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省物价局、省经委对253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从2004年起,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分两批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行业的高耗能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共有320家企业。
日前,我省专门成立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工作小组,重新确定落实国家规定实行差别电价的253个企业名单,涉及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淘汰类、限制类分别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5元、0.04元。从今年2月份的抄见电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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