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违建防回潮
龙岗五条纪律追究不作为
深圳商报记者毕国学
本报讯为有效打击违法建筑“回潮”现象,确保今年违法抢建”零增量”,3月24日上午,龙岗区举行全区查违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现阶段查违工作。
检查人员看到,在龙岗街道龙新社区一繁华街道旁,有三栋建筑正在施工,一些工人正在搬运材料,一些建筑材料杂乱无章堆放在人行道路上。田夫当即要求龙岗街道的负责人查明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一经证实将坚决予以拆除,并责令现场的施工人员清理堆放在人行道上的建筑材料,确保畅通。
在龙东社区一小区里有几处违法建筑正在施工,有的已经打好了地基。在现场,田夫要求,立即拆除这些违法建筑并没收所有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遣散所有施工人员,对违法建筑的“包工头”要依法进行打击。
田夫表示,对违法抢建行为,龙岗区委、区政府的态度是严格按照市里要求,“见一栋拆一栋,决不留情”。同时为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区委、区政府还采取了五条查违责任追究措施:一是将每月各街道发生违法建筑情况进行排名,并分红牌区间、黄牌区间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二是每月对全区违法建筑最严重的街道主管领导进行黄牌警告。三是对连续3个月均为全区违法建筑最严重的街道主要领导进行黄牌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街道主要领导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对一个街道一个月内出现违法抢建建筑超过5栋,将追究该街道执法队中队长责任;10栋以上追究街道执法队领导责任;出现15栋以上,追究该街道分管领导责任;出现20栋以上将追究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责任。五是连续3个月均为全区违法建筑最严重的街道主要领导要写详细情况的报告,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上报给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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