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扬州21日电扬州市政府昨日下发《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5月1日起,对市区无力参加医保的群众进行补助,帮助他们尽早纳入到医保体系之中。记者了解到,这一办法的实施将惠及23万未保人群,扬州市区将基本消灭医保“死角”。
据介绍,《办法》对于扬州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以及一般居民分别制定了补助标准,其中无用人单位、无固定经济收入,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政府与个人将各自承担160元的筹集款;对于城市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症残疾人员,个人与政府分别缴纳30元与290元的筹集款;未成年居民由家庭缴纳6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0元,属于特困居民家庭的“未成年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90元;一般居民则由自己承担320元的筹集款。
《办法》规定,医疗费报销最高为3万元 重大疾病医疗费最高报销为4万元。(李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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