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山今 邹斌 通讯员刘援援
隐秘短信被“复制”
近段日子,黄石实验高中高三学生张强(化名)苦恼极了,也委屈极了:结交了半年的女友哭着要分手,临走前气呼呼地质问:“哪有你这样的人,发给我的短信还让你妈看!”女友还拿出了一张复印纸,上面是他们相互发送的一条条短信内容。
“窃取软件”购自江城
根据张强的叙述,记者想到了前不久多家媒体报道过的在沿海一带出现的手机“窃取软件”。记者以欲做代理的名义,电话联系上了研发该软件的南京某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湖北市场已经有人代理了,并提供了武汉代理商刘某的电话。“销得很好,又不贵,500元钱一个,想查谁的手机短信就查谁的。要买快点订货,我手上的货不多了,不然你还要等下批货……”刘某的介绍证实了我们的猜测。事后采访张强的妈妈时,她也承认是在武汉购买的“窃取软件”。
中年女性是购买主力
“不到一个月,就卖出去了100套!”刘某说。黄石、荆州、鄂州好多地方的人都开着车来买“窃取软件”。“60%都是中年女性买的!她们都明说监视老公!”刘某还称,“还有一部分是用于商务谈判的,这也是我们宣传的一个卖点!当然也有许多父母害怕上初中或高中的孩子谈恋爱,就会在孩子的手机上装上‘窃取软件’,来监视孩子的动向。”
生产使用都违法
采访中,许多手机用户听说有这种软件后,都说“太恐怖了”,“这样一来,手机岂不是成了‘手雷’?”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的胡玲律师说,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监听属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的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生产者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者也将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公民随意监听,属于违法行为。”公安人员称,如果有人发现别人对自己进行了监听,可以保存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是有人因为在商务谈判中被监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才能立案侦查。像家人间的监听,并不好处理!”采访中,民警也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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