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发展的结果,更是发展的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总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具体形式。所谓“又好又快”,就是好中求快,快中求好;所谓“率先发展”,就是快人一拍,先人一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动力,提高市民素质的途径,打造城市形象的载体,推进社会管理的抓手,其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与和谐程度,实现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增强地缘亲和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环境出生产力,文明创建出生产力。良好的环境将使长沙成为资源汇聚的洼地、引领发展的高地,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增强人文向心力。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进一步体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取向,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惠及群众,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变成为群众多办实事的过程,使群众得到实惠的过程,让群众检验实效的过程。创建文明城市是提高市民文明程度的素质工程,是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是聚合力量的民心工程。环境美了,素质高了,生活好了,信心足了,人心齐了,将为推进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文向心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发展张力。文明城市的内核,是城市的气质和品位。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评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城市品牌和城市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文明长沙”,有利于进一步形成长沙的城市风格、城市特色,彰显文明程度,打造良好的城市品牌。城市文明就是竞争力,就是发展的“软实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发展的需要,也是发展的必然。紧扣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不放松,齐创共建,形成合力,一切围绕“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为建设文明、繁荣、创新、和谐的长沙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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