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的法警被我们扣押了,来领人吧!”
“我就是要拿菜刀来跟你说说清楚!”
法律思维与大众的朴素思维同样存在现实差异。
法官被伤害案件呈上升态势,2007年,一月二月相交的一个星期内:星期一,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惠金阳失去人身自由26个小时;星期五,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法警在送达传票的过程中,被多人围堵谩骂,致使法警被困滞留现场近两个小时。
全国各地法官遭遇的暴力抗法事件分布在法院审判的各个环节:送达文书、法庭审理、执行,案件审结后还有当事人蓄意报复。
鉴于孙慧明、陈荣民、辛鸿飞三人对送达法警进行阻扰、拦截、扣留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正常秩序的行为,后果严重且拒不悔过,朝阳法院决定对上述三人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摄影李靖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大屯法庭受伤法警在医院接受治疗 摄影 晓刘
受伤法警带伤坚持工作
张瑾 朱超然
“法警被我们扣押了”
2007年2月2日中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的电话铃突然响起:“你们法院的法警被我们扣押了,来领人吧!”打电话的人叫孙慧明。
2007年1月,陈某、金某起诉北京兴高盛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多次电话传唤,被告拒不到法庭应诉。
2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送达中队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12时47分,法警到达北京兴高盛经贸有限公司办公室,经原告陈某指认,向该公司股东之一孙慧明(女)送达诉讼材料。
孙慧明当即拒绝签收,核实了情况以后,法警将诉讼材料留置在该公司。
法警小宋已经发动警力,孙慧明站在警车后,阻止法警挪动车辆。见此情形,法警下车,此时,现场已有六七人围观,并开始对法警推搡和谩骂:“你别以为你穿着这身衣服就怎么着,你脱了这身衣服什么也不是!”孙慧明、陈荣民、辛鸿飞、张文库等人对法警高喊。在推搡间,法警滑落的眼镜被踩坏。
期间,法警多次表示,我是法院工作人员,还有其他公务在身,请孙慧明等人把道路让开,劝阻其离开。但孙慧明等人不听劝阻,并扬言:“今天你不把传票带走,你也别想走。”
推搡谩骂持续了近20分钟没有任何改观。孙慧明、陈荣民、辛鸿飞3人轮流始终堵在警车后面,孙慧明还公然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打电话称:“你们法院的法警被我们扣押了,来领人吧!”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经历暴力抗法事件,更为严重的发生在去年11月。
严先生的烟摊摆在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大屯法庭的对面,2006年11月27日晚,他看到一辆金杯车、一辆黑色奥迪车、两辆出租车停在法庭门前。事后他才知道,那是埋伏。
晚上近8点钟,女法官薛妍主审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休庭。“薛法官,救命啊!”薛妍法官快步跑到门口一看,只见近20个不明身份的人将被告方的律师及3名证人团团围住,其中一个证人正被人使劲往车上拉,“一人揪住头发,两人攥着双腿,还有人拽着衣领”。
薛妍边呼喊同事,边冲了出去。“不许胡来,把证人留下!”见薛妍极力阻止,多名男子开始对女法官拳打脚踢。
闻讯赶来的大屯法庭的同事们,凭借冬夜昏暗的街灯,看到身着制服的薛妍法官被人围打。
“开车,快跑!”那名证人被强行塞进面包车后,司机迅速发动汽车。大屯法庭女庭长李全胜用身体挡在车前。两名干警将司机拉了下来。司机冲着一名干警的面部猛击一拳,紧接着,“啪啪”两声,两名干警的头部各被人用板砖从后面重重拍打了一下,顿时血流如注,还有一名干警揪住一名涉案男子时头部也被重重击了一下。
趁乱,薛妍法官拔下金杯车钥匙,那群不明身份的人一下子乱了阵脚。
10分钟左右,110警车呼啸而至。行凶人中的3个被干警死死摁住了。事后,在金杯车中搜出大量用报纸包裹的铁棍。
48小时:无锡两区法院
危胁法官人身安全事件密集发生,江苏省无锡市面对的更早——在2005年,直接引发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研讨法官权益保障的研讨会在无锡召开。
2005年5月18日-20日,短短两天时间,江苏无锡市惠山、北塘两区人民法院先后发生暴力事件,伤害对象直指法官。
2005年5月20日12点50分,北塘区人民法院。
陈凤娣打电话给陈云良副院长,要求接待。此前的2004年1月12日,北塘法院判决准予周珠萍与陈泉鸿(陈凤娣的哥哥)离婚,在此后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执行过程中,周珠萍与陈泉鸿产生分歧。
多次吵闹北塘区人民法院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对北塘区人民法院赵建聪院长、分管执行的陈云良副院长、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张永春进行人身威胁的陈泉鸿、陈凤娣兄妹这一天又来了。
由于午后1点要开党组会,陈云良副院长遂安排张永春法官接待。
下午1点20分,陈凤娣突然冲进北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赵建聪院长正巧回办公室拿资料。
“要解决问题,不然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掏出一瓶不明液体,欲泼向北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的法官们。
黄红农副院长和政治处任纪根主任立即上前制止。陈凤娣对黄红农副院长又踢又打,此时,陈泉鸿也冲进会议室,上前拉开陈凤娣,揪住赵建聪院长扯打。
北塘区人民法院立即拨打110报警,陈凤娣与陈泉鸿被带至公安机关处理。
不到48小时之前,更为恶劣的伤害法官事件发生在毗邻北塘区人民法院的惠山区人民法院,这就是震惊全国“5·18”事件。
2005年5月18日下午2点30分。
同样也是离婚案,对判决不服的邓文林走进惠山区人民法院,他一直摸着手里的一个白色塑制文件夹。承办邓案的法官中午刚好到武汉出差,惠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徐娜接待了邓文林,一直对邓耐心解释、说理的徐娜庭长不会想到,危险正一步步向她逼近。
“我就是要拿菜刀来跟你说说清楚!”趁徐娜庭长不备,邓文林掏出的藏在塑制文件夹内的不锈钢菜刀说。
他迅速关上办公室房门,举起菜刀就向徐娜庭长砍去,“今天就要砍死你!”徐娜庭长受伤倒地,邓文林还是不放手,继续大喊大叫地向徐娜庭长乱砍。
在五楼立案庭办公的朱新庭长听到呼叫声,立即冲到楼下撞开房门,一把抱住邓文林,用力将邓文林手中的菜刀夺下。
在朱新庭长与邓文林搏斗的过程中,徐娜庭长忍痛爬起来,将菜刀扔到了窗外,“以免再伤及他人”。
随后,刑庭、审监庭及法警大队的干警闻讯赶到,合力才将邓文林制服,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徐娜庭长立即被送往无锡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徐娜庭长一共被砍11刀,最长的刀口达14厘米,最重的一刀导致左胫骨骨折,骨头外露。
法院工作各环节遭遇暴力抗法事件
庭前 “通知书有什么了不起”
2003年3月16日,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人民法院审理廖运才、庞凤华诉廖世前三兄弟赡养纠纷一案时,分别向三被告送达出庭通知,要求他们按时到宜宾县人民法院柳嘉人民法庭。廖世前之妻江伯平在接到出庭通知书时,便骂道:“法院凭什么通知我们,一张通知书有什么了不起,我撕了又敢把我怎么样?”并当众将通知书撕毁。
2003年4月16日,法官来到江伯平家询问此事,她依然蛮不讲理。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江伯平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5月15日,法官、法警一行前往执行拘留时,江伯平的丈夫廖世前提起院内一条长凳,向正在宣布拘留决定书的法官头部打去,在场法警眼疾手快,及时制止了廖世前这一暴力抗法行为,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庭审 谩骂、殴打主审法官
2005年5月16日,江苏省海门法院四甲法庭开庭审理赵美兰起诉戴金庙要求离婚一案,被告戴金庙及其儿子不允许赵美兰离婚,一家人揪扭在一起,旁边许多人七嘴八舌,场面混乱。
副庭长顾洪健见状即上前劝说,却遭到案外人陆桂南(系被告戴金庙的邻居)夫妇为首的群众的阻拦,200余名群众一起起哄。当顾洪健再次阻止其违法行为时,却遭到陆桂南的谩骂、殴打,致使法庭正常工作秩序被中断达5小时。
财产保全 “不解冻就打死埋了”
2005年4月13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卢绍和与审判员康伯林,应天津港保税区敦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去山西省文水县宝源煤焦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在宝源公司院内对存放的煤进行查封时,十多名男子对卢、康两名法官及敦恒公司法人代表李国强疯狂围攻和殴打,致使法官身上多处受伤,全身疼痛难忍、眼睛红肿视物不清。
宝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惠卿的二哥威胁法官将69万元解冻。并威胁说:“如不解冻就打死埋了!”
执行 强行劫走被司法拘留的人
2005年6月1日,河南省光山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饶祖德、执行员刘学厚、李良应、姜波等一行8人到达余慧明的门店,传唤余到潢川法院谈话,遭余拒绝。当执行人员宣布对余司法拘留并将其带到警车上时,余煽动亲属及门店工作人员用架子车将警车前后堵死,强行打开车门将余劫走,并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谩骂、殴打,致两名干警受伤,警车受损。
被执行人亲属高声叫骂执行人员,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报复 蓄意伤、杀审判法官
2000年6月30日,山东聊城。
这一天中午,“陈先生”打电话给正在中级法院学习的李月臣,将其骗出,然后将李月臣塞进事先准备好的面包车。这位“陈先生”,真名叫李荣利,受李月臣审理一件离婚案的当事人张国华指使,他们共同绑架了李月臣。
车开至张国华家,张国华、李荣利分别用菜刀、铁棍砍打李月臣,致李月臣当场死亡。为消灭罪证,将李月臣的尸体焚毁。
事情的起因只因为,张国华与妻子因感情不和,经新区法庭副庭长李月臣审理,依法判定二人离婚。
(杜福海辑)
对法律应心存敬畏
不久前,《人民司法》和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法官权益保障研讨会”,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法院系统遭遇暴力抗法的统计数据被公开。
“2005年上半年,江苏省共发生当事人及其他人员伤害法官及以围攻、辱骂、威胁等极端方式要挟法官等暴力抗法事件共80起。民事案件中发生暴力抗法的最多,共37件,占46.2%;执行案件中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的26件,占32.5%;刑事、行政、国家赔偿3类案件中发生暴力抗法的13件,占20.1%。”
80起伤害、辱骂、威胁法官,16起围攻法院事件,仅为江苏一省、半年时间的统计,以这一比例分析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法官的安全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长期以来,法院系统强调司法公正比较多,普遍观点是司法机关要做到司法公正,把案子断准了,法官权威、地位自然就来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金飚说:“其实不然,我认为司法权威、司法权益保障这个问题和司法公正、司法质量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如果忽视司法权威的建树,司法公正必将受到影响。”
来自审判工作一线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庭的助理审判员孙炜呼吁,我国藐视法庭犯罪惩诫制度需要“及时完善和构建”,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法律和作为法律象征的法院、法庭及法官得到应有的尊重。
“设立藐视法庭犯罪十分必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大屯法庭薛妍说:“这一罪的设立,可以将惩处侵犯法院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违法、犯罪措施精神汇集。”
早在2003年之前,伤害、杀害法官案件初露端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统计处即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对此类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准备向全国人大提交一个刑法修正案,建议稿名叫“扰乱法庭罪的修正案”。
公众的法律信仰,是保障法官权益另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刚刚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的吉林大学教授姚建宗,是较早研究法律仰信问题的专家。他在1997年发表的《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一文中指出:“批判性地考察现行法治理论的共同性内涵可以看出,其重大理论误区在于,对物质性的法律制度地过分关注和对精神性的法律观念地极度忽视。”
他断言:“而对法的真诚的信仰乃是现代法治真正的精神意蕴。以此审视中国的现实,其步入法治境界之路的确还相当遥远、艰辛而漫长。”
法律思维与大众的朴素思维同样存在现实差异。
在一宗民事欠款纠纷案中广东四会张坤石夫妇败诉,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法官莫兆军张坤石夫妇还钱后(实为原告诬告),2001年11月14日中午老两口在法院门口喝农药自杀。随后,审判这宗案件的被捕,涉嫌罪名是玩忽职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6月29日终审判决莫兆军无罪。
这一谁也不愿看到的悲剧之后的事态演变,容易定格为一种思路。
“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诉讼目的,采取吵闹法院、暴力抗法等极端方式,对法官进行司法要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褚红军分析伤害法官的原因:“当事人自杀或者出现意外事件,即使适用法律正确,法官也往往难逃其咎。广东莫兆军等事件令法官们胆颤心惊。”
保障法官权益新的思路应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要充分培养民众的法律思维,它是同大众思维相对应的一种思维方式,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要充分培养民众对法律的敬畏。一个国家没有建立普遍敬畏法律的时候,对法律严格地遵守只是一种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