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的一项调查显示:2006年,海淀法院受理的高校教职工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都比2005年增长近3倍,涉案高校多达14所。其中,不乏全国知名高校的教师、部门领导、学科骨干犯罪的案件。
据统计,在海淀法院去年受理的20件高校职务犯罪案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5人,占17.85%;大学本科学历15人,占53.57%。
在调查中发现,这20件案件中有9件贪污挪用的款项与高校或案发部门的“小金库”有关。这些“小金库”大多是学校或部门开办各类课程班、培训班所收取的学费、旁听费的收入,或者科研经费等,上交部分给学校后留存在本部门自行保管形成“小金库”。
经法院分析认为,高校教职工职务犯罪增长迅猛与社会处于转型阶段有关。在调研的这28名被告中有12人是将犯罪所得赃款用于炒股、经营私人公司等牟利活动。同时,个人思想腐化、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高校职务犯罪高升的最主要内因。在法院审理的上述案件中,有3名被告人就是看到周围的朋友都有车有房后,动用公款用于个人购买或装修房屋。有42%的被告人将犯罪所得款物用于个人消费和挥霍。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法官们发现,很多被告人虽然对自己的专业比较精通,但不懂法、不知法的现象较为普遍。直到案发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此外,对高校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是高校职务犯罪迅速增加的制度上的原因。法院调研的20件中,有90%的犯罪是由司法或审计部门发现线索才案发的,而且有些被告人系长期多次作案,单位的有关部门却均未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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