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省政府12项民生工程的实施,省审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民生工程资金审计,保证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省审计厅制定了关于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制定项目审计时,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力度,对年初未纳入2007年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民生工程项目,从今年下半年起,全面开展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
根据12项民生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省审计厅要求各级审计机关重点关注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是否落实和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发放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内容。审计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审计中,注意揭露和查处可能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曹显钰)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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