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首度正式回应“高中择校生禁收学费”政策
只要是国家政策将严格执行
22日,针对发改委颁发的“高中择校生禁收学费”新政,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首度正式作出回应: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具体政策如何表述也不得而知,但只要是国家政策,广东收到正式文件后将认真研究,根据省情制订贯彻意见,严格执行,毫不含糊。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从媒体报道中知道此事的,具体细节尚不知道。该负责人指出,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是合法的,但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这些年来广东一直是这么做的。现在国家规定收了择校费后不能再收学费了,那么广东将遵照文件执行。
至于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不会变味,会不会以抬高择校费的形式来收取学费,这位负责人表示,择校费是由物价部门来核定的,并不是教育部门说收多少就多少。据了解,现在择校费收上来后均上交本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再足额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有关答疑
免收学费引发择校费重新浮动?
记者走访广东省市教育部门,就公办高中免收择校生学费新政寻求答疑
为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贵”问题,国家发改委1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高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其中,公办高中在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据悉,新政策将于今年9月起执行。
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学生、家长关于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与学费之间的种种疑问、担心不断冒出——不向择校生收学费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择校费”将变相提高?是不是就意味着高中办公经费缺口将越来越大?甚至,是不是就意味着交不交学费,成了区分孩子高低的标尺?
22日,记者带着学生、家长的疑问和担心走访了广东部分公办高中以及省和广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请有关方面为大家作出解答——
困惑1 “择校费”将变相提高?
物价部门称,如何变动尚难预料
“有人担心会因此提高择校费,是正常的,但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一方面,择校费的多少,并不是教育部门或学校制定出来的,而是由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部门也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精神,按照国家的规定办事。”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另一方面,省教育厅将一如既往地严厉彻查、打击学校乱收费行为,“这点请家长学生们放心”。
同时,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也表示,至今还没有看到任何文件,但是广州市将会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
据了解,以广州市为例,广州的高中择校费近年来经历了上浮到下调的变化。2000年,广州的省市级普高择校费为1.2万元/年,一般普高为9000元/年。2001年择校费标准为省市级普高择校费为4.5万元/生,一般普高调整为2.8万元/生。2002年,市物价局决定从2002年秋季入学起,调整高中择校费标准,各类学校标准分别比原标准下降了5000元。
对于如今择校费会否重新浮动,广州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称,今年广州高中的择校费仍维持去年标准,最高限价为4万元。至于将来会否变动,很难说准,因为择校费的高低与各地教育成本支出休戚相关,其收费标准的浮动都是经过谨慎的测评后确定的。
困惑2 高中办公经费缺口将越来越大?
学费额度小,不收取影响甚微
不少中学校长认为“新政”的出台或实施,将使学校越发不愿意接收“择校生”。“择校生原本就是学校的负担。一方面,老师要增加工作量,却不能‘加人工’;另一方面,学校还要冒上生源质量降低、办学声誉降低的风险。”执信中学一位老师说,现在不少名校都想方设法地减少择校生的名额,如果还要免除学费增加负担,那就更没有学校愿意招择校生了。
“但事实上,与过万元的择校费相比,千元左右的学杂费算是‘小巫见大巫’。”尽管“高中办公经费缺口将越来越大”的担忧呼声颇高,但同是教育系统的一些普通中学的校长、老师却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学费不收,无伤大雅”。
广州市第109中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办高中择校费的上缴和返还是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的,但上缴的部门是同级财政部门,而返还的时候,省、市、区属高中是有不同的比例返还的。“但不管怎样,这笔钱都肯定是用在教育系统里的!虽然不收学费对高中办学增加压力,但同样也可以利用这笔‘择校费’的‘流动’和‘再分配’,逐渐均衡教育资源,实现公平。”
该负责人建议,比如可把上缴的“择校费”进行统筹,减低目前“重点学校”的返还比例,并把这部分比例“转移”到办学资源较为薄弱的学校上。
对个别校长对择校生免交学费构成学校办公经费压力的担忧,华同旭表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校长可以及时提出来,各有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措施给予完善。“至于对过去已经收取的学费要不要退回?通常的做法是,一项新规定是在其宣布之日开始执行;过去的做法,应该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他说。
困惑3 不交学费的学生会不会受“歧视”?
除了交费,择校生“待遇”都一样
“这一点请家长和学生放心。”天河区一所省一级中学校长表示,不管是否收取择校费,作为每一个有责任的教育工作者都不会因此而把学生分成群体加以不同对待。“只要进学校读书,我们就有责任对每一个孩子一视同仁。”
“根据规定,作为省一级学校,我们择校生占招生计划不能超过25%,而事实上,我们从来都没有招满25%,最多年份招收的择校生也仅占20%左右,通常都只招到20%以下。”广州市铁一中学校长陈庆雯说,学校控制择校生最主要是出于对学生的学习和学校管理方面考虑。一般情况下,由于“三限”当中有“限分数”,因此,就读的生源基础都相对比较均衡,对学习辅导和管理等方面都较好操作。“因此更没有区别对待的可能”。
据悉,按照以往规定,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免交学费外,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是要收取学费的。高中择校生和普通生一样,是拥有正规学籍的在校生,国家财政同样是按照一定的比例下拨教育经费给每位在校生,除了交择校费外,他们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链接
广东现行择校费政策
2003年,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
《通知》要求,各地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省一级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5%,市一级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0%,县(区)一级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5%。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择校生招生比例。
择校费标准由县(区)以上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同类学校高中学生上年生均实际培养成本的100%乘以3制定。
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给招生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其余部分返还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用于扶持和改造本地薄弱学校;择校费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挪用择校费发放教师、干部、职工工资、奖金、福利或平衡财政预算。
广州的高中择校费近年来经历了上浮到下调的变化。2000年,广州的省市级普高择校费为1.2万元/年,一般普高为9000元/年。2001年择校费标准为省市级普高择校费为4.5万元/生,一般普高调整为2.8万元/生。2002年,市物价局决定从2002年秋季入学起,调整高中择校费标准,各类学校标准分别比原标准下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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