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空域紧张,受限较多。珠三角南部机场群(深圳、香港、澳门、珠海机场和深圳南头、珠海九州直升机场)的空域飞行程序相互交织,上升带、下降带重叠,航班量大、起降频繁。往返西南、华北、华东、中南的交通流与北部机场群(白云机场及其周边佛山、岑村、惠阳军用机场等)交通流汇集于广州上空,使得珠三角飞行空域甚为紧张,航空器活动经常受限;
第二,空域结构不合理。
第三,管制条块分割,运行不畅。狭小空域分属不同单位,造成彼此间协调量过大;飞行中航空器要频繁变更频率,导致管制移交量增大;分属不同机场的航空器在不同频率上,加之相距较近,形成严重的空中安全隐患;
第四,标准和规定不统一。内地与港、澳在安全间隔标准、度量衡、管制用语及协调、高度基准面、过渡高度及过渡高度层、电报数据格式和地址、航行通告、空域分类、特情处置、工作差错标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增加了协调难度和工作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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