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6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渣土管理办公室获悉,为有效地改善省城的城市环境,从4月1日起,省城渣土运输单位考核正式开始。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经审核合格的渣土运输单位已达到22家,车辆566辆,占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95%以上。
自2007年4月1日起,济南市渣土管理处将依照《济南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考核细则》,对渣土运输单位进行管理考核。运输单位月内累计扣满100分,运输车辆单车月内累计扣满30分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对严重违规的直至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济南市市容环卫局渣土管理处、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净化渣土运输环境,保护遵章守法运输单位及车辆的合法权益,严厉惩处违章、违规的运输单位和个人。
济南市渣土管理处还对渣土运输单位提出了五项要求:运输单位要做到一要派出专人做好施工工地的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四规范、五不准”文明工地管理要求;二要严格控制装载量和运输车辆数量,防止洒漏;三要派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车箱槽帮、车轮进行保洁,防止造成扬尘污染;四要在早上停工后及时派人做好运输路线的早巡查,发现沿途洒漏的及时清理;五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使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