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在境内上市的上市公司购买高管责任险比例不足2%的数据见诸各大媒体。但实际上,该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考证。
3月22日,由中国保监会主办的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与风险管理论坛在上海举行,200多名保险界、法律界专家及业内人士共同探讨中国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高管责任险)的发展。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投保高管责任险的公司以在海外上市的上市公司居多,在境内上市的上市公司这块市场还有待培育,但不足2%的比例应是前几年的统计数据,并不能反映最新的状况。
该人士认为,按这个比例来算,目前在境内上市的1400多家上市公司只有20多家购买了高管责任险。但根据单个保险公司保单数量和所占大致市场份额来推算,现已购买该险种的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远超过20多家。由于未做过全面统计,他表示准确数量不好说,估计在100家左右,占比在5%-10%之间。
尽管2%比例的准确性值得质疑,但即使是充分考虑近年来高管责任险的发展状况,目前该险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仍有待培育的定性判断却是肯定的。
“高管责任险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拿车来打个比方,就相当于保险带,但现在这根保险带的价钱却相当于发动机的价钱,想想也就不买了。”一位上市公司老总对高管责任险这样一个简单的比喻,也许是那九成多未买该险种的上市公司高管某种心态的典型写照。
是因为保费太贵、性价比太差而使境内上市公司对高管责任险不感兴趣吗?
美亚保险全球金融险总裁JamesShea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管责任险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是对当地市场所需承受风险的一种反映,同时,价格也与承保的地域范围相关,如果只承担某一地区的风险则价格相对较低,如果风险涉及全球,则价格就较高。
“价格因素不是主要原因。”一位业内人士非常肯定地对记者说。
该人士认为,大多数在境内上市的上市公司不购买高管责任险,主要是因为在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环境下,上市公司面临因高管经营管理行为过失而导致的诉讼风险相对较低,因此不值得或不必要买这样一根“保险带”。而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因受当地严格监管的限制,相应的诉讼风险大大增加,购买高管责任险成为一种必需。
高管责任险是一个与证券监管法律紧密联系的险种,因此决定其未来发展命运的既不是产品的价格,也不是产品的设计,而是我国证券监管法律环境的变化。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许谨良教授告诉记者,高管责任险20世纪30年代即产生于美国,但直到80年代才进入大陆法系国家。最早由德国于1986年引入。在日本,尽管自1980年起美亚保险和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就考虑开发该险种,但直到1990年其用英文条款进行承保的申请才获得批准。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环境下,追究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的风险没有英美法系国家高,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受到潜在责任诉讼的危机感不强。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之一,高管责任险市场10年间能有这样的发展并不能说是过程缓慢。10年来,我国证券监管法律环境已经有了较大改善,当前制约高管责任险发展的法律因素主要是前置程序和不允许集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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