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吴文龙)常州市将探索建立公布欠款业主黑名单制度,以防止企业拖欠工资,损害职工权益。这是记者日前从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获悉的。
从总体上看,常州市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正在逐年减少,防止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常州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划》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制定规范程序,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和分管人员。定期召开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情况,分析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使预防和处理企业欠薪工作向着更规范、更有效的方向发展。重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等两项制度。定期对各市清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典型案件,按规定严厉处罚;对清欠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消极对待的地区,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失职的主管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清欠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对清欠工作落实不力的限期整改。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督办组,不定期对各市开展清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公布欠款业主黑名单制度。在核实准确的基础上,将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拒付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业主和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曝光,对少数性质恶劣的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拒付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业主和企业名单,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欠款业主和企业黑名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黑名单上公布的欠款业主实行联合制裁。
近年来,该市坚持推行定期联合专项检查制度,在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上收到了明显成效。2006年,全市共责令各类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总计达641.29万元;对经济上无能为力的求援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有关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6件;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两年来,对54家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和有关项目经理实行诫勉谈话,2家企业被通报批评。同时,该市还积极推行欠薪报告制度、《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劳务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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