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拟将采取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将法规规章草案交由中立的专业人士或者组织起草,以避免制度建设中的部门化倾向。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政府立法,基本上谁是执法部门,谁就是立法草案的起草部门,这就使制度建设很难摆脱部门权力的影响。
据悉,北京市除探索将法规规章草案交由中立的专业人士或者组织起草外,下一步还将考虑在公布法规规章草案的同时,一并公布起草说明、背景资料、法律依据等相关资料,便于公众理解和参与。此外,本市还将逐步扩大通过听证会听取意见的范围,进一步健全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特别对重大问题的意见要给予积极回应。
根据北京市政府今年的立法计划,2007年北京市政府计划安排立法计划项目43项,其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7项,制定、修改和废止市政府规章10项,并安排调研项目2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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