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拟“安乐死立法议案”内容的宁夏绝症女李燕对话本报记者
无法律授权我不能“自了”生命
本报记者 周崇华 实习生 张昆
“妈妈,我得纠正你的错误。安乐死不是打一针就结束生命,而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一种法律的和人道主义的死亡。
3月23日上午10时,记者如约走进位于宁夏贺兰县城居安街地质小区李燕的家里,正在电脑前上网查询资料的李燕,喊着和记者在另一个房间说话的妈妈,很认真地说。
今年“两会”期间,李燕将自己花了一年多时间查阅资料,敲打成文的“安乐死申请议案”发到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柴静的博客网站,希望通过柴静这个她喜欢和信任的央视主持人,联系上全国人大代表,并在“两会”期间,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自己的“安乐死立法议案”内容。
柴静通过博客网站发出“公众参与安乐死立法,莫作麻木旁观者”的呼吁后,立即在全国媒体和网站引起强烈反响。
记者上网查询,至少有近万条跟帖。网民的观点,有的从法律、伦理、道德来考虑,不同意安乐死立法;有过切身经历痛苦折磨的包括许多绝症患者、残疾人及其家属、朋友认为,从减少病人痛苦的角度来说,安乐死应该立法;也有人认为,李燕提出安乐死立法议案是在作秀。
“超级癌症”:李燕十年前就想到安乐死
坐在轮椅上,仅有6个手指头能使用电脑鼠标的李燕,被妈妈推到杂乱的客厅,脸上充满着自信。
李燕直截了当地对记者说,我得的是“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在医学上称之为“超级癌症”,是一种不治之症。父母为了治我的病,在我5岁的时候就带我到北京、石家庄、银川等地治疗,最后在兰州军区医院确诊。
当时,大夫告诉爸爸、妈妈,这孩子最多能活到15岁至18岁,睡觉、起床、洗脸、刷牙、吃饭、上厕所等都需要父母精心照料。
大夫早判了我“死刑”,我又活了10年了。李燕开玩笑说。
李燕说,我能活到今天,都是妈妈精心照料的结果。吃饭,需要妈妈喂;上厕所,需要妈妈抱;睡觉,需要妈妈翻身;即使脸上粘根头发丝,或是拿一张纸,都要靠妈妈。
你看,单就开电脑上网这件事,妈妈要打开电脑,将轮椅推到电脑前,用一块自制的木板横在轮椅的两个扶手上,将我的两个手放在木板上,再将鼠标放到我的6个有知觉、能活动的手指里,我才能够点击鼠标,打字、上网。这一切,太拖累妈妈了。
其实,活到18岁那年,我就想到了安乐死。
但是,我并不想死。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李燕问记者。
经历了近30年的磨难,2006年的一天,李燕还是依然决然地在电脑上一个字一个字,艰难地写出了1840个字的“安乐死立法议案”内容。
李燕观点:剥夺自己的生命要由法律授权
面对死亡,李燕心平气和,没有一点恐惧感。
再次被妈妈推到整天离不开的电脑前,李燕边上网边和记者聊起了关于死亡的话题。
李燕说,想放弃生命的人,多数都是因为身体有不可弥补的残疾或是疾病,他(她)们终日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大的双重折磨。在这种折磨下,他(她)们只有选择自杀或安乐死,来摆脱自己永无休止的痛苦。
实施安乐死以后,只需要注射一支安定剂,就能让他们在沉睡中不知不觉的离开人世。这样,既减轻了他们的痛苦和恐惧,也体现了“善始善终”的古言,达到了真正人道主义宗旨。
不仅如此,对于家庭来说,患者的家庭、亲人也都很痛苦。因为,他们日夜陪伴着患者,目睹着患者忍受的身体上和心灵上无法忍受的痛苦。
还有些家庭,因承受不了巨额的治疗费用而陷入了深度的矛盾和困境中不能自拔。
还有些患者家人,因实在不忍心再看到自己的亲人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不惜犯法终止亲人的痛苦。安乐死不仅解决了个人的痛苦,也解决了家庭、亲人的痛苦和负担,还能减轻社会的负担。
从医学和科研角度来说,患者安乐死后,不仅会对国家的科研有着很大的帮助,而且使病者死的更有意义和价值。
李燕对于安乐死的理由,似乎无懈可击。
李燕说,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病情越来越重,我的吃、喝、拉、撒、睡,甚至一点一滴全都要靠父母来料理。28年来,父母寸步不离的陪伴着我,现在,父母已是花甲之年的老人了,他们老了,抱不动我了,我不想在自己五脏六腑和呼吸功能都完全丧失的时候再离开父母。
李燕想把自己身上能用的器官,如角膜、肝脏、肾脏,甚至是心脏全都无偿捐献给需要的人们,遗体无偿捐献给国家进行医学研究。
李燕告诉记者,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和安乐死立法,惟一的目的就是希望国家早日对安乐死立法。而满足像我这样希望安乐死的患者,惟一的办法也只有立法,以法律保障安乐死。
李燕从电脑里找出她写的“安乐死立法议案”内容,让记者拷贝下来,显得轻松了许多。
她说,因为活动受限,我采集不到生活中许多和我一样在痛苦中苦苦挣扎的患者的第一手资料。这只是我个人对安乐死立法的一些想法,有待于法律界人士进一步完善。
李燕说,生命对我来说,是一种权利。剥夺这种权利,要靠法律授权,自己不能随便结束自己的生命。
李燕恳求记者说,我目前最大的心愿,是通过媒体的参与,能够尽快联系上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通过书信、博客与他们保持经常的交流。
李燕坚信,即使自己活着看不到国家对安乐死立法,将来时机成熟时,国家肯定会对安乐死立法。
接过李燕的话,母亲送记者出门说,29年了,我一天天见证着李燕的痛苦,真是生不如死。作为母亲,我同意她安乐死,给她一针,她就永远不再受痛苦了。
李燕从屋里喊出话来,再次纠正了母亲安乐死仅仅是打一针就解决问题的简单理解。
回答救助:那些相同遭遇的人怎么办
离开李燕家里,记者走进贺兰县人民医院李占良院长的办公室。
李院长说,李燕这种疾病,由于身体长期不能活动,其主要脏器、肌肉等可能已经衰竭,捐献出来没有多大价值。他认为,从人道主义来讲,实施安乐死可以尽快解除病人的痛苦,应该提倡;但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现象,一些子女面对得了绝症的父母,为了获取遗产分割,希望父母实施安乐死早些离世,从这个角度讲,不应该提倡安乐死。
李燕的故事,同样惊动了贺兰县官方和百姓。贺兰县民政局局长王锡勇和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姜桂娥告诉记者,2006年6月,县上得知李燕的病情后,县长李学文当即作出批示,要求民政部门和残联调查了解情况,提出救助意见。
随后,主管副县长带着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人来到李燕家里,送上2000元慰问金。在得知李燕父母都是县化肥厂的退休职工,老俩口每月有1000多元退休金的情况下,县上决定破例将李燕家列入城市低保对象(按规定,不属于低保对象),每月按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240元发放。
贺兰县委宣传部干部还自发为李燕捐款,免费为其安装了便于上网的宽带,银川市残联答应给李燕买一台打印机。
王锡勇局长认为,李燕得的是一种根本无法治愈的绝症,如果有一线希望,县财政还是会考虑拨出专项资金对她实施救助的。目前,政府能够做到的,就是将本不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李燕家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等。
记者采访结束时得知,北京一家关怀医院已答应李燕,免费对她实施临终关怀治疗和护理。
对于这个善良的愿望,李燕向记者表示,她还要考虑考虑再做决定。因为,接受免费救助的只是她一个人,而那些与她同样遭遇的人,又该怎么办?
本报银川3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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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争议与立法
在国内外有关安乐死的争议由来已久。早在1986年,陕西汉中人王明成不忍心母亲继续忍受肝病晚期的痛苦折磨,请求医生对母亲实施了安乐死。之后,王明成和执行医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6年后,由于其母直接死因并非安乐死所为,最高人民法院宣告他们无罪。此案被称为中国首例安乐死案件。
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安乐死至今也是立法难点。美国俄勒冈州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安乐死合法的地方,而世界上第一个将积极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则是荷兰。2002年9月23日,荷兰取消了对有条件安乐死实施者的刑罚。
目前,积极安乐死只在荷兰和比利时合法。瑞士和美国俄勒冈州的法律则允许间接或消极安乐死。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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