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4日讯:
国内现状“安乐死”在我国由于牵扯到法规、伦理道德、医生职业道德等问题,争议很多,各方一直持谨慎的态度,没有合法化。
李燕心愿“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女孩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希望能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替她递交一份安乐死立法议案。
连线李母宋凤英说,她现在也想通了,尊重女儿的意愿,如果“安乐死”可以合法化,她同意女儿用“安乐死”结束生命。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女孩李燕,从1岁开始,身患“肌无力”症,医生曾断言她活不过15岁,但她今年已经28岁了。二十多年来,她生活在自己狭小的世界里,并多次想到过死……女孩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希望有人能帮她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替她递交一份安乐死立法议案。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她为什么会这样想呢?这个女孩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和心路历程?记者今天通过视频采访了她。
28年来生活无法自理
见到李燕时,她正坐在轮椅上,通过视频与网友聊天。她声音清脆、面容清秀,如果不是看她坐着轮椅,记者很难把“肌无力”这种病症和她联系在一起。李燕说,从1岁开始,父母就发现她腿脚不灵便,直到6岁,她还不会走路。父母带着她到处看病求医,通过检查,医生下定论———这孩子最多活不过15岁!
现在的她,全身肌肉萎缩,一半以上的骨骼变形,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的自理能力。采访过李燕的《银川晚报》记者形容,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而让李燕最感愧疚的是妈妈宋凤英:“我吃饭,妈妈喂;我上厕所,她抱;我睡觉,她一夜要给我翻十多次身。”
28年,李燕就是这样生活下来的。
李燕说,她有信心活到40岁,但是她感到很恐惧:“我必须死在父母的前面,否则我的生活会变得很惨,我会变得很脏、很臭、很难受,而且到那时候,我的生活限制要比现在多上百倍千倍,我承受不起,更不想那样的死去,我很恐惧那样死去……”她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找到支持安乐死的代表,帮她向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提交她的想法。
“我想申请‘安乐死’”
贺兰县有关领导曾经去看望过李燕,要她什么都不去想,好好活着,还留下一千元钱,李燕很感激。李燕的父亲忧心忡忡:“现在有我们在,她还能好好活着,等到我们不在了,她怎么办?”县长表态:“到那个时候有国家、有社会。”
李燕什么也没说,但她写道:“大街上那些满地打滚讨吃讨喝的残疾人呢?我迟早还不是和他(她)们一样吗,甚至比他(她)们还要惨。就算有残障院,能有人像父母那样照顾我吗?单就女孩生理上的反应,就可以令照顾我们的人感到难以忍受甚至厌恶,何谈长久呢?”
李燕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过她的一个表哥,也是瘫痪在床,母亲去世后,在父亲出门的时候,他只能被锁在家里,靠坑头的硬饼和冷水活着。在那篇文章里,李燕详细地写到了他临死时候的情景。在那种恐惧之压下,2003年,李燕曾经5天没吃饭,妈妈宋凤英说:“她让我赶紧走吧。我趴在她的床前哭了3天3夜,她看我难过的样子,才开始吃饭。”
从那之后,李燕想到安乐死:“我想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遗体都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
想请全国人大代表帮忙
李燕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并把这个愿望发到了央视《新闻调查》主持人柴静的博客里,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这一议案。
她说:“这样不仅解决了她一个人的痛苦,还有跟我一样或是比她更痛苦更无奈的人,也许就会解脱了。”
有人曾问过李燕:“如果这次找全国人大代表或是安乐死立法失败了怎么办?”
李燕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网吧还能进,只要手指还能动,我就决不放弃。”
“如果还不行呢?”
“我会想办法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饿死,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活动的能力去用一些器物把自己杀死。”
连线李母:
“我尊重女儿的意愿”
一记者曾问过李燕,“你这样做,对父母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李燕说,“我一下被问得张口结舌,无言应对。我这样做是不负责任,但我如果不这样做,以后我该怎么办呢?谁能告诉我?到我父母80岁的时候或是去世了,我怎么办呢?”
李燕说:“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自由。”李燕的妈妈宋凤英说,以前她想尽一切办法给女儿治病,可最近两年她拒绝治疗。女儿说,任何努力对她而言都是徒劳无用的,死亡对她来说才是真正的解脱,她现在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促成“安乐死”合法化。
宋凤英说,她现在也想通了,尊重女儿的意愿,如果“安乐死”可以合法化,她同意女儿用“安乐死”结束生命。
代表委员声音:
应该像小黄舸一样乐观
中国作家协会创研部副主任、国家一级作家彭学明代表表示:不仅是个人要尊重生命,社会也要尊重生命。而对生命最大的尊重就是让生命延续下去。像2006“感动中国”十大新闻人物之一的小黄舸,在有限的生命中心怀感恩,阳光向上的乐观态度就是尊重生命的一种表现。面对生命中所遭遇到的挫折、活着感到痛苦时,选择的不应该是妥协、退缩,而应该是抗争向上的态度。
“安乐死”合法化尚不成熟
20多年前,大家就已经关注“安乐死”问题,医学专家与法律专家在这个问题上各执一词。医学专家认为生存是有尊严的生活,不仅有物质方面的,还有精神层面的,因此支持者比较多。但法律专家则持反对意见的比较多,反对的原因则主要集中在可操作性问题上。
农工党湖南省委副主委、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翔表示,从法学角度来说,“安乐死法”假如制定的话,怎么样才能不违背尊重生命的初衷,而不被人所利用?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医学上如何界定“安乐死”的科学标准,而这个标准恰恰是法律专家无法界定的。一个人有没有权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或者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
杨翔说,因为目前无法确定一个完全科学、操作性强的医学标准,目前从法律制度上确定“安乐死”并不成熟。同时,从我国国情来看,有些患者并不是不能治,而是更多地受到经济状况的限制。如果社会保障、救助这方面做得很完善了,他们的这些问题很大部分是可以解决的。当我们的社会保障体制不是很完善、社会责任分担得还不够的情况下,这个制度不要急于建立。先要最大限度地提供社会救助和国家保障支持,“安乐死”才有建立的合理性。
卢光琇:“安乐死”让我矛盾
“为了生命个体不再继续忍受不必要的痛苦煎熬,实施‘安乐死’也未尝不可;但是作为一个医生,如果让我来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我会接受不了。”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卢光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卢光琇委员告诉记者,她认为“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的医疗条件无法救治,虽生犹死的病人。“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来说,他们认为活着很痛苦,他们提出‘安乐死’的要求,从人道主义考虑,尊重病人的权利,减少他们的痛苦,可以考虑。”
卢光琇表示,随着医疗科学发展,过不了几年,一些绝症就可能攻克,到那时,现在看来的绝症也就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因此,作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她内心接受不了病人实施“安乐死”。“要我对自己的病人实施‘安乐死’,我不会做,会拒绝。不然,我心里会很不安!”
同时,卢光琇认为,“安乐死”既是一个极为敏感的社会、伦理问题,又是一个复杂的医学、法学问题。目前制定“安乐死”法规尚不成熟。“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程序作保证和监督,推行‘安乐死’,可能会使一些原本不该死去的人死掉,还有就是要防止借故杀人。”(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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