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庭审结束后,八十高龄的中国原告宋继尧和邵义诚在日本市民后援团体举行的集会上发言,要求法庭尊重历史,对该案作出公正判决。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当天下午就二战时期强掳中国劳工问题诉讼案之一的“西松组中国劳工诉讼案”举行“法庭辩论”,两名中国原告在法庭进行陈述。中新社发王健 摄
中新网3月27日电日本长崎地方法院3月27日就原中国劳工及家属等10人向日本政府及三菱材料公司(原三菱矿业)索赔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据共同社报道称,原告方原中国劳工称,二战中被日本强掳至长崎县的三个煤矿充当劳工,被强迫从事苛酷劳动,有的劳工死于原子弹爆炸。
根据讼状,被掳劳工主要来自河北省,他们在长崎县的煤矿被迫从事劳动,食不果腹且没有工资。其中两名劳工被日方以违反《治安维持法》逮捕,在被收押于长崎监狱浦上分所期间死于原子弹爆炸。
据悉,除长崎法院外,东京、新潟、广岛、福冈、宫崎等法院也审理了同类案件。新潟地方法院曾于2004年3月认定日本政府和企业有赔偿责任。东京高等法院本月14月二审改判原告败诉。原告方在其他地方法院也纷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