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铭生
政府机构控制着80%的公共管理信息,而社会掌握的政务信息不超过20%;民众对政府部门的铺张浪费,只有“看”的监督权,却没有具体可操作的“管”权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实施的调查显示,在17836名受访者中,98.3%的人认为行政成本的浪费现象非常普遍。
我国政府开销巨大、行政成本浪费现象普遍存在,这不是什么新闻。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披露:每年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的“三公”消费(公款吃喝、公车、公费出国)高达9000亿元!另据权威统计,从1978年到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还有一些“小数字”也能说明一切,如2005年北京公务员人均用电量是北京市民人均用电量19倍;中国公务员人均纸张耗费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是部分发达国家的10倍等等。
数字不能代表一切,但起码能说明我国目前的行政成本过高。行政成本过高,导致一些地方财政沦落为“养人财政”,大大挤占了公益投入费用,致使政府对民生如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等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让公众无法品尝社会改革进步的成果。
多年来,在公众的质疑声中,行政成本缘何岿然不动,依然违民意“见升不见降”。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因素,首先,政府的花费,缺少“外部监督与约束”这种“外力”;二是缺乏内部自我改革和约束的“内力”。
从多年的实践看,为了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行政成本的浪费,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各种措辞严厉的规定和“红头文件”到底出台了多少?虽然下发得多且频繁,但一贯执行得少,大多只是昙花一现而已。毕竟,要政府自我监管、约束,犹如“医生给自己动手术———下不了手”。
反观监督约束行政成本浪费行为的“外力”,固有的权力机关监察部门或者新闻媒体,都很难在事前对行政成本的开销情况给予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尤其是民众,几乎已沦落为政府花钱的“看客”———对于公务人员铺张浪费,公众除了发发牢骚之外,似乎只能徒劳无力、无奈地“骂娘”。这不仅在于信息不对称,如政府机构控制着80%的公共管理信息,而社会掌握的政务信息不超过20%;关键是民众对政府部门的铺张浪费,只有“看”的监督权,却没有具体可操作的“管”权。虽然,我国《宪法》虽然也赋予了公民监督权、检举权和举报权等,但在具体中却难以操作。
在意大利,一位市长因私动用公车接送外出旅游的妻子到港口,而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告上法庭,结果那位市长被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6个月监禁。在日本,一位市长以“恳谈会”的名义宴请其他官员,结果一普通居民认为,市长的招待费用过高,违反法律,因而对市长提起行政诉讼,结果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判令那位市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给付市财政32.8万余日元……总之,财政钱是纳税人的钱,政府怎么花,不仅事前要经过法定部门的严格预算,而且要接受民众的严格监督和约束。
98.3%的人认为行政成本浪费,这是一种民意的体现!如何遏制我国行政成本的上升与浪费?首先一条,就是不能让民众沦为政府花钱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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