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阮煜琳周健) 今天,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对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以促进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第一,要求中小城市(包括城市的区)都要建立城建档案馆,并配备专职人员;第二,要求所有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项目,都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建设档案;第三,要求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第四,要求各地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依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立建设信息中心。
城乡建设档案是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建立以来,目前全国共有城建档案馆一千五百多个,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城乡建设活动留下的两个结果,一个是建筑实体本身,另一个就是城乡建设档案。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建档案工作必须紧跟城市发展的步伐,以翔实可靠的信息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城乡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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