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史上最牛钉子户”
放在浙江完全会是两样结果
城市拆迁条例昨天二次审议
“拆迁房价格评估按交易价从高原则”
记 者 陈文龙
本报讯 一个已经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间,孤零零地伫立着一幢小楼,四周被挖成了悬崖峭壁,犹如一个大海中的孤岛……一个月来,号称“史上最牛钉子户”重庆的杨氏夫妇竖起国旗、铲出台阶、再次入住,誓与房子共存亡。
这类拆迁,今后要是放在浙江,你恐怕是看不到这样的热闹了。
在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新修改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入二次审议,与去年11月初审相比,本次《草案》修改有三大新亮点格外引人注目。
拆迁房价格评估
按交易价从高原则
《草案》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机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
你的房子值多少钱?按照现行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是以当地政府批准的基准价为基本依据进行评估。
重庆那件拆迁事件中,房主和开放商争议最大的就是补偿金额。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由于各种原因,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普遍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按照草案规定,在取消基准价制度后,又面临评估机构的选样标准不统一,评估价格形成受交易日期因素影响等问题,因此决定新增加此款规定,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
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草案》规定: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条件。
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和重庆的这两口子对照一下,你就能看出差别了。
断水、断电,逼人搬迁的事情不新鲜,而之前,当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一般做法就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上述行为,均有可能损害拆迁户正当利益,并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增加此条款,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缓冲时间,倾听各自意见,疏通拆迁户的诉求渠道,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
有更准确定义
《草案》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
拆迁人,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是什么?这条规定给出了明确回答。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并且申领拆迁许可证应当事先取得拟拆房屋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但如果由建设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拆迁人,由于申领拆迁许可证时,拟拆房屋所占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被拆迁人,拆迁人实际上并没有取得该地块土地的使用权,因而无法按国家规定的条件申领拆迁许可证。
同时,由建设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拆迁人,并由其直接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时,在实践中也容易产生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现象。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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