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先生信用卡被盗用事件示意图
尹先生自己签名的消费单。杨飞越 摄
在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后,泰安的尹燕广马上报警并向银行挂失。但银行账户显示,丢失的信用卡已经被盗刷了1.2万元。
明明小偷的签名与失主的笔迹存在明显差异,为什么商场收银员视而不见?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尹燕广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向刷卡商场讨个说法。
信用卡用了半年
不知道没有密码
“我有两张信用卡,一张是中行的,一张是农行的。中行的信用卡是在2006年7月份办理的,直到2006年12月6日丢失,我才知道这张信用卡没有密码。”尹燕广说,每次到商场、酒店刷卡消费,他均会按照自己设定的密码进行输入,收银员从来没有对此提出过异议。
2006年12月6日,尹燕广到泰安一家酒店就餐,“结账的时候,发现钱包没了,我马上联系银行挂失信用卡。结果,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我的中行信用卡没有密码,当天在泰安一家大商城已经发生一笔12130.80元的消费;但我的农行信用卡有密码,在小偷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后,已被银行锁定。”
尹燕广连续使用中行信用卡近半年时间,却一直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没有密码,他认为,中行泰安分行没有尽到充分告知的责任。26日上午,尹燕广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中国银行的寄送单,上面明确写有密码“030533”,并标明“此乃台端之私人密码”。后经记者向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确认,该密码是ATM机“取现密码”,也是此前一直被尹燕广误以为的“消费密码”。
签名明显有差异
收银员开了绿灯
信用卡丢失后,尹燕广立即赶到派出所报案,并跟随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刷卡商城进行调查。在一大摞银联消费签单中,尹燕广找到那张消费金额为12130.80元的签单,“尹燕广”三个字不是出自自己的笔下。
尹燕广向记者出示了他在若干商场和酒店的消费签单。他说:“我在所有商场、酒店里刷卡消费,‘尹燕广’三个字都采用草体书写,而且‘广’字使用繁体字。在中行信用卡的背面,我也是这样写的。但是,小偷冒用我的签名在商场签单时,却使用了正楷体,而且‘广’字是简写。”尹燕广认为,二者的签名笔迹存在明显的差异,商场的收银员理应避免信用卡盗刷。
由于商场称“录像带已丢失”,为了取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商场没有严格审核信用卡背面的签名,尹燕广带着录音机,在收银员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录下了一段对话。尹燕广说,刘某就是那个让小偷蒙混过关的收银员。在录音中,记者清楚地听到对方的声音,“只要名字和卡号一致就可以了,我们不核对字体”;“你说银行有规定,但是从来没跟我们说过”;“没有要求我们核对笔迹”。
在一张由中国银联济南分公司、收单银行、特约商户三方达成的“银行卡特约商户入网协议书”上,记者看到,“银行卡受理”一项中要求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时,“必须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与银行卡背面签名条内的签名”一致;“有效交易单据”一项明确要求,“签购单据应有持卡人的亲笔签名,且必须与银行卡背面的签名一致”,否则,可视为“无效交易单据”。
商城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尹燕广的信用卡是在该商场刷走的12130.80元,但究竟是不是盗刷,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商场将继续配合调查,并进一步和银行、持卡人进行协商。
损失由谁来承担
众说纷纭无定论
记者了解到,由于持卡人对签单消费持有异议,尹燕广此前被盗刷的12130.80元,已经由收单行农行和银联,回到发卡行中行的户头上。中行泰安分行有关人士说:“按照规定,这笔账将在这里暂挂20天,如果商场没有什么反应的话,这笔钱将进入尹先生的账户。”据悉,截至26日记者在泰安采访时,这笔账已在中行挂了“大约七八天”。
尹燕广认为,他作为持卡人,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虽负有一定责任,但是商场没有认真核对信用卡签名,是造成盗刷的主要因素。因此,这笔损失应主要由商场来承担。据悉,尹燕广计划在4月份起诉商场。
但对于尹燕广的说法,商场并不完全认同。按照银联的要求,信用卡背面的签名,必须与持卡人签名一致,可是现在信用卡丢失了,如何来证明尹燕广在信用卡上的签名,就不是正楷、简写呢?如何来证明信用卡上的签名与签购单据上的签名不一致呢?另外还有一点,不是每一个收银员都是笔迹鉴定专家,仅仅靠收银员在短短的收单时间,来判断笔迹是否一致,是否承担了额外的风险呢?
中国银行泰安分行信用卡部负责人认为,这件事首先是因小偷盗刷而起,最终的损失也该由小偷来承担。“我们希望商场在找到录像带之后,通过电视台播放,让群众举报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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