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巴南区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最近,她患病转到大坪医院治疗。出院后本想按规定去合作医疗中心报账,却遭到拒绝。
王称,她住在巴南区花溪镇。去年12月,她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
王去往合作医疗中心,想报这笔账,因为“根据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到市级医院治疗,可报销20%”。但王却没报成。对此,巴南区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一秦姓工作人员给前去了解情况的记者讲述了原委。
原来,在市民前往办理新农村合作医疗手续时,他们便声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共4家,分别为大坪医院、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急救中心。如病员要转到这些医院治疗,应先到区级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治疗完毕后,持手续和市级医院的医疗证明才可到当地相关机构报账。
是否能补办手续?秦表示,除非是急诊,可直接转至市级医院就诊,但也必须在3天内到合作医疗中心补办转诊转院手续,否则不能报账。所以王女士不能补办手续也不能报账。记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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