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杨俊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办了这么多离婚案件,见多了哭哭涕涕、相互谩骂的,还从没见过离婚心态这么好的一对。”江干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夏法官昨天上午在办结一起离婚案件时说。
夏法官说的“一对”是王刚和张丽。
昨天一大早,夫妻两人就找到法院。在办完立案手续后,案件便转移到夏法官手里。
王刚说,他与张丽早在10多年前就相识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六七年前两人就生活在一起,现双方都在杭州从事娱乐业,在不同的酒吧巡回表演节目,他做主持,妻子唱歌,但两人却很少工作在一起。张丽也坦言2004年两人才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一直未生育子女。
张丽说,王刚来杭州从事娱乐业近十年了,她到杭州也有三四年了,两人虽是夫妻但并未住在一起,尽管两人的暂住地相距不远,但由于在不同的娱乐场所工作,平常很少见面。
两人均说感情一直很好,看到两人有说有笑的样子,言语中透露着对彼此的关心,不时还做出些亲昵动作。法官就问他们为什么感情这么好还要离婚?张丽说王刚现在已经有第三者了,和他不可能再做夫妻了。法官又问女方心情如何?张丽说他们相识相爱已经10多年了,现在老公虽然已喜欢上别人了,但她尊重他的选择,没什么好怨恨的,由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现在虽然分手了,但两人还是可以做朋友。
王刚也说,两人是有感情基础的,但由于近年来聚少离多,所以选择了分手,大家好聚好散,离婚了但还可以像兄妹一样相互关心。
最后夏法官在调解书里加上了“双方自愿离婚、无其他争执”字样,并加盖了法院的公章,这时距两人到法院立案还不到一个小时。(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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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暂住一年,可到暂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看完上面的稿子,可能有读者会产生疑问,两人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不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干嘛还上法院?
原因是这对夫妻户口都不在杭州,如果通过民政部门离婚,他们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夏法官说,夫妻双方离婚首先要符合离婚条件,外地夫妻在符合离婚条件的基础上,只要在暂住地居住满一年,就可以到暂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等其他方面的争执,法官按程序审查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等相关证明证据后,就可以直接调解离婚。对于两口子表现出的好聚好散的离婚心态,夏法官说,夫妻离婚原因各异,但结束婚姻关系后彼此保持尊重难能可贵。(28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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