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我真的没看到禁行标志。”尽管张规跃不停地解释,但最终还得受罚。昨日下午4时,张规跃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京珠高速公路杨梓冲互通至李家塘互通路段行驶时,被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长潭大队民警查处。
京珠高速公路长潭段杨梓冲互通至李家塘互通路段全长26公里,沿途贯穿长沙县星沙镇、长沙市部分城区,人口密集,车流量大,道路附近建有大量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以及铁路干线、水厂、油库、煤气管道等重要公共设施,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将造成重大损失。为确保该路段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以及全国道路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设定该路段为危险品运输禁区。途经该路段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改道通行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违反该规定闯禁行驶的,依法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该规定已于去年7月1日起实行,高速公路交警在正式实施前做了大量告知宣传。半个月前,交警在杨梓冲、李家塘两收费站进口处设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行标志,但仍有少数司机违规闯禁。
省交警总队预计开展为期半年的交通秩序整治,根据路面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集中交通整治行动,昨日是第一个集中整治日。
在昨日的整治行动中,民警共查处3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其中,张规跃驾驶牌照为湘A81905的罐装车,运输一车甲醇从岳阳送往广西,没有注意到杨梓冲收费站附近的禁行标志,闯禁行驶被民警查处。
由于急着送货,加之罚款额度高,张规跃和同伴十分焦急,涨红了脸不停地向交警解释,声称确实不知该路段已禁行,且已很久没走这条路了。但交警表示,没看清标志而闯禁,并不能成为其免受处罚的理由。记者任晓杜实习生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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