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由于3月31日是星期六,为法定休息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截止时间,由原定的3月31日顺延到4月2日(星期一),地税机关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还未申报的纳税人抓紧最后时间申报。
申报期补税者将免于
被追缴罚款或滞纳金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东省对办理个税自行申报的政策进行微调,自行申报税期内完成自行申报,需要补税者,将免于被追缴罚款或滞纳金。据广东省地税局所得税处有关人士透露,目前通过自行申报已办理退税的有几十万元,补税一千多万元。
据广东省地税局有关人士透露,广东已经进行个税自行申报的个人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以广州、深圳等地为多。行业上主要分布在金融、电子、电信、石油、房地产、文体明星、俱乐部、中介机构等。
现在离《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大限”只剩不到一周。地税部门提醒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及时申报。否则,按照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纳税人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已经发放个税
完税证明400万份
据透露,截至2月份,已经发放了广东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400多万份,3月份,随着纳税信息的完善,还将有一部分完税证明将拿去印刷,发放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发现完税证明上的税款与实际缴纳税款有出入,原因可能是代扣缴税单位申报不准,扣缴义务人没有全面掌握信息,造成遗漏,纳税人可拿有关凭证到税务机关修改。
市民心态
报,还是不报?不申报奈我何?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实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头一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9日,全国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已有80多万人。从目前申报数据看,广东省的个税自行申报人数占全国的份额举足轻重。记者获悉,截至昨日,全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数已超过22万人。
不过对于不少纳税人来说,报,还是不报?这仍是个问题。
年入百万的成了漏网之鱼?
李先生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最近他正在举棋不定,到底要不要主动去纳税申报。他对记者说:“申报比较麻烦,再说一旦申报,就进入税局的监控网络,比较担心。有很多收入比我高也被税务部门盯住的人都没有报,我何必这么着急。况且,我自己都不知道收入究竟有多少,还要补缴多少税金。”
据一位律师介绍,其实一些私营企业主,其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但他们选择将利润挂在账上,每月只给自己发几千元工资,从而“躲”在了应主动申报的群体之外。这很容易引起申报不公平。
“如果不申报,真的能被查到吗?”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人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新,在单位财务部门的催促下,今年进行了个税自行申报,但是她说:“我们同事年收入刚刚超过12万就要申报,但有些人年入百万者反成‘漏网之鱼’,难免让人觉得心理不平衡。”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纳税申报制度无法激励纳税人申报。我国税收制度报税时基本只有补缴税项,可以退税的项目极少,这自然无法激励纳税人主动申报。“应通过制度设计促进个税申报缴纳的良好运转,比如完善个人纳税档案,对累计纳税贡献多的个人予以奖励。
“大家对新事物有个适应过程。主动申报加上税务部门的有效引导,以及更加人性化的法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记者李妍、何颖思通讯员赵永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