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者必受法律制裁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审查后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当天,郭春贵、陈政发、路言有等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庭,很多群众到庭旁听。
据负责此案的公诉人,检察官冯颖介绍,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7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所犯罪行都供认不讳。“通过此案我们不难看出,谣言是很可怕的,而参与的村民大都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不懂法,才最终造成当时的混乱局面。”
冯颖提到,7名被告之一的童刚顺供称,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3年,出狱后对社会和民警有不满情绪,因此在事发当天,其积极参与了犯罪。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检察官们发现还有部分村民也有此心态,所以当天的混乱才一发而不可收拾。
云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春贵、陈政发等7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故于2007年1月24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春贵有期徒刑5年,判处陈政发有期徒刑3年,分别判处童刚顺等两人有期徒刑1年,路言有等三人有期徒刑10个月。
宣判后,郭春贵等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程序之中。
作者: 冯颖 实习记者 吴玉霞 记者 俊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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