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将加大指定管辖异地审理力度 防止地方非法干预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田雨 贾楠) “要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通过加大指定管辖、异地审理的力度,防止和排除地方非法干预,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他是27日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一要求的。具体的做法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经原告申请、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到本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实行异地管辖。
“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可以起到以较小的代价,解决长期困扰行政审判问题的作用,对于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意义重大。”肖扬表示。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举措,许多与会的地方法院的负责人都积极响应。“地方法院的人、财、物诸方面都依赖于本地同级政府,在审理当地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时难免存有顾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表示。
但是,许多行政法学专家指出,只靠法院系统自身的努力,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非法干预问题。
肖扬在讲话中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切实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政审判的问题,克服行政审判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对于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和执行行政案件的行为,要及时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情况,取得支持。”肖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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