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墓穴多年后将迅速升值概念,违规经营塔陵位,诱使3省2400多人购买,导致大多数人血本无归。3月27日,青阳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单位青阳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罚金500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李伸浪、苗恩科、吕先扬、孟卫强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50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4被告人先后担任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期间,明知国家禁止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却在销售中仅要求客户以凭身份证交钱即可购买的方式,违规销售塔陵位。在合肥、芜湖、安庆、阜阳、宣城、马鞍山、铜陵、江西景德镇等地设立办事处,采用开堂授课等方式,大肆宣扬殡葬改革将给陵园带来的美好前景,并由此衍生出若干年后塔陵位能迅速升值的概念,极力宣传购买塔陵位是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可从中赚取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润,鼓动客户大量购买、囤积塔陵位,违规销售金额达3500多万元。
法院另查明,被告单位在销售时承诺,客户购买的塔陵位2年后即可选择退货,公司退还本金并支付10%至30%的利润。为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购买,被告单位在初期实际操作中曾以高价买回少部分客户低价买入的塔陵位,但不久便不再退款,致使受害群众涉及皖、苏、赣等地2400余人,大多数人血本无归。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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