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搞评论,观点有对错,水平有高低,历来如此。真理总是愈辩愈明。但是,文章中如果出现知识性乃至常识性错误,那就是一种“硬伤”,为学人所诟病。当然,文章写多了,偶尔出一点硬伤也在所难免,知错能改就好。
尤其是在文艺评论文章中,近些年来出现的硬伤有些已远远超出了写错别字、乱改成语和在一般常识上闹笑话的范围,进而发展到在更深层次更重要命题上乱点鸳鸯谱的地步。
其一,信口开河,乱改科学定律、理论概念、政治术语、历史典籍的提法和内涵。比如,华人科学家杨振宁、李政道因在1956年提出宇称守恒定律并非普遍适用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奖,一篇文化评论却说他们是因修正“宇宙守恒定律”而得奖!一字之差,谬之千里。我们只知道宇称守恒定律是关于微观粒子体系的运动或变化规律具有左右对称性的定律,而有谁能说出“宇宙守恒定律”是怎么回事?又如“民粹主义”一词,本是指19世纪俄国出现的一种认为只要发动农民、发展“村社”就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带有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思想流派,至今仍是我国社科理论的常用术语,可有不少文艺评论把它当成国粹派的同义词,说在中外文化关系上“既要反对全盘西化,又要反对民粹主义”!可谓驴唇不对马嘴。再如,“东盟”作为政治概念指的是1967年成立的东南亚国家的区域性合作组织,中国不在东南亚,不是东盟成员国,只是与东盟有对话关系。可就在我国领导人与东盟进行新的对话的前后,一位评论家却接连在文章中大谈“包括中国在内的东盟诸国”如何如何,我怀疑他连当时的重大新闻报道都没有看!还有一篇评历史剧的文章说“《二十四史》中,清史最为剧作者垂青”,真是闻所未闻!其实,染指历史剧的人都应知道,《二十四史》是清乾隆时命名并集典完成的24部史籍的总称,而写清史的《清史稿》则是1927年才编写完的,连1921年命名的“二十五史”中都没有它!该论者居然还断言“《二十四史》篇篇有故事,页页有人物”!如果真的通读过“二十四史”,读过那些表、书、志,还敢这样说吗?
其二,搞想当然,乱改乱编名家名言。比如有人这样征引名家名句来为自己文章添彩:“正如那支著名的短歌所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贵,二者皆可抛。’”显然,文化人都应知道这是19世纪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名诗名句的中文旧译,但奇怪的是引用者在这里连裴多菲的名字都没有提,是疏忽还是根本就不知道?明明是名诗,有什么理由改成一支“短歌”?更严重的是,原文的“若为自由故”竟被改成为“若为自由贵”,尾字与第一句尾字相重!果真如此,还算什么名诗名译?这种乱改还改到了鲁迅的头上,比如有人在文中写:“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文艺是宣传,但宣传绝不是文艺’”!这句引文连起码的形式逻辑都讲不通了,鲁迅的水平就那么低?当然不是。鲁迅1928年写的《文艺与革命》的原文是“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两相对照,鲁迅原文讲得多么清楚而又辩证,乱改的引文何等混乱和可笑!甚至,连列宁的话也有人敢编。比如为论证讴歌光明与揭露黑暗的关系,不止一次有人写:“列宁说得好,‘在纯粹光明中就像在纯粹黑暗中一样,看不清什么东西’。”引的这句话确实很精彩,但它不是列宁说的,而是黑格尔说的。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特别将这句话摘录出来,只是表示强调和欣赏。看来,引用者们读列宁《哲学笔记》时竟未能分清哪些是列宁自己的话,哪些是他摘录的别人的话,所以才闹出了张冠李戴的笑话。
凡此种种,很是让人困惑:在浮躁之风劲吹下,难道真的有人相信胆量与知识成反比?如此荒唐的文字能在报刊上通行无阻,编辑们是没有发现问题还是没有认真审稿?时至今日,为什么不见有人出来对这类严重硬伤作出检讨?但愿这种状况能早日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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