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审判,可经原告申请、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到本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实行异地管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近日表示,通过加大指定管辖、异地审理的力度,防止和排除地方非法干预,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 |
据新华社电
“要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通过加大指定管辖、异地审理的力度,防止和排除地方非法干预,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
他是27日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一要求的。具体的做法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经原告申请、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到本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实行异地管辖。
法院将敢于依法下判
“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可以以较小的代价,解决长期困扰行政审判的问题,对于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意义重大。”肖扬表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实行异地管辖后,由于法院在审判时没有了后顾之忧,不仅对于异地管辖案件敢于依法下判,即使是审判非异地管辖的案件,其公正性也大大增强。”
另外,异地管辖较好地化解了社会对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担心和疑虑。不少原告表示:“我们愿意异地审判,路远不是大问题,不公正才是大问题”。
胜诉逾13万,败诉逾15万
被形象地称为“民告官”的行政审判,一直广受公众关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说,2000年至200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39736件,平均每年比前十年年均受案数上升16.78%。受理案件范围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种类达到50多种。
肖扬介绍,对于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行政职责的,依法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七年来,共审结此类行政案件134260件,有效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确认合法有效或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和支持依法行政。七年来,共审结此类行政案件152669件。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