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平和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的通知,“乡镇、村和教育、劳动、工商、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不得开具劳务证明,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见A15版)
此举显然违法,我想,平和县政府、九峰镇政府的官员应该很清楚。
眼下法律界有一句流传甚广的顺口溜:“黑头”(法律)管不住“红头”(文件)管不住“无头”(领导指示)。听起来荒谬,但确也反映了一些地方法治精神缺失、人治大于法治的尴尬现实。“红头文件”频频违法,暴露出一些地方依旧是“人治”重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虽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经被明文写入宪法,但一些地方的领导长官意识依然浓厚,习惯于当“婆婆”,总喜欢以固有的施政行为———出台“红头文件”,或为自己谋利撑起“保护伞”,或为提升个人威信增加“砝码”,或为单位“简单管理”开辟“绿色通道”。
幸好,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将对“红头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但愿这样令人“贻笑大方”的文件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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