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9日讯(记者 徐中华 黄靖通讯员高坤)从今日起,芝罘、莱山、福山、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区,将按照新的《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解决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保障条件
三类情况同时具备
据悉,新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规定,申请租赁补贴保障的居民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具有芝罘、莱山两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等三类情况。
在保障面积和标准上,租赁补贴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保障人口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的人数为准。每户家庭的实际保障面积,按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与15平方米的差额确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租赁补贴标准为7元。
申办程序
每季度定期申请
据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孙海建介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原则上每季度定期组织申请一次,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在芝罘、莱山两区申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或住房实物配租的住户,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孙海建说,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必须进行审核、公示、登记、轮候排序等程序,对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并已登记的家庭,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协议》。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可以按照协议规定,自行选择租赁具备居住使用功能的成套住房,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报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市房产管理局按规定标准逐月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保障资金
市区两级共同负担
据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盖少宁介绍,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实行财政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集。芝罘、莱山两区的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筹措,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其中,市级负担70%,区级负担30%。福山、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各区财政按规定筹集。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和维修以及物业管理等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其使用计划由房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经政府批准后执行。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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