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5日电(记者来建强)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福建省廉租住房建设今年将扩大覆盖面,从设区市拓展到县级地方。同时,福建各县(市、区)将在新建房地产项目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置一定量的廉租住房。
据介绍,福建采取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确保廉租住房建设拓展到县级地方。全省各地财政在新一年预算安排时,根据本地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状况及财政承受能力,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地还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扩大住房公积金中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提取量,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交财政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省房管部门从省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和安排一定的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对已实施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县(市、区),经实地检查验收后,确有困难的予以适当补助。
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于2006年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制度,目前已有7179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的好处。据调查显示,福建全省最低收入家庭共有6.87万户,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有3.5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有1.2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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