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君波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记者提供的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三家餐饮企业与兼职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来看,企业存在涉嫌违反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等问题。(3月28日《新快报》)与兼职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违反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理应对其进行查处,当然也不能因为它是外企而“高看一眼”。
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外企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低于广东省规定的标准的。有心的网友仔细算了一笔账,广州最低工资是7.5元/小时,按照这个标准,那么员工的最低月薪就应该是1320元。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却是,在前段时间发生的珠三角“民工荒”中,就有媒体披露,那些多年在珠三角打工的外来人员之所以弃之而去,工资偏低一直被认为是造成当地用工紧缺的重要因素。就深圳特区而言,目前特区内最低工资为810元/月,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按照这个规定,其实是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既然很多企业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是不是都违反了劳动法?是不是都曝光了,都查处了?为何偏偏要抓住外企?
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是,尽管这几家外企的薪酬也不高,但到那里打工者则不像到一些内资企业打工那样,常常为工资能不能兑现发愁。
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开放,国人对外企的盲目崇拜正在降低,有关部门也已在政策导向上,逐步取消对外企的优惠,使其获得和内资企业一样的“国民待遇”。但我想,既然给他们“国民待遇”,就不仅仅是在税收等经济行为上同样对待,在日常管理上更应一视同仁。如此“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电筒式维权”,实在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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