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桂除)本报日前报道的海口市新坡镇三栋“防洪楼”竣工交付使用,但另一协议方蒙先生因故未及时出面对工程款余数进行结算,导致周先生未及时给几十名工人发工程款一事。昨日上午,蒙先生专程到本报就防洪楼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据蒙先生说,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农民对工期的意识较为淡溥,家忙时短暂放松施工。为如期完成防洪楼的建设,他将项目收回自己雇工建设,并支付给周先生的工程款,项目并没有出现层层转包。至于付前刚夫妇被拖欠的工程款以及现场工地负责人的周志雄给楼面浇水的款项。蒙先生说,根据协议双方规定,该夫妇的工程款由周先生支付。现场工地负责人的工资也已全部发放完,剩余的小部分钱是周志雄额外义务增加劳动的工钱,这笔钱将于最后结账时结清。蒙先生说,整个项目,协议双方当事人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建设,并如期完工交付使用,相关的工程款也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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