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把贯彻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工作列入区县政府教育督导计划,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昨天(3月28日),北京市教委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等文件,并再次明确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必须切实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按照要求,北京市要将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工作和贯彻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工作列入区县政府教育督导计划,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据市体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专项督导的结论将作为评价各地区、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和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根据教育部要求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北京市将争取用3年时间,努力使全市所有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有的学生能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记者王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