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29日电(记者朱薇) 记者从重庆市法制办获悉,重庆全面实施立法公开、扩大民众参与和实行立法回避制度,三措并举力避部门主导立法弊端。
重庆市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表示,因为体制改革不配套、行政监督还不完全到位等原因,目前部门主导立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系统产生的弊端明显存在。
“为此,重庆总体上考虑从三个方面来避免由部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而带来的弊端,特别是由此导致的部门权力和利益的巩固和扩大。”李殿勋介绍说。
——推动立法公开,2003年以来,重庆率先推出了五大立法公开模式,即媒体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现场论证和社会招标。“通过公开立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部门的色彩。”
——扩大民众参与,让更广泛的民众能够参与到立法当中来,以更好地集中民意、集中民智、体察民情。
——实行立法回避制度,凡是与部门的权力和利益结合过于紧密的法规和草案,都采取委托专家起草的办法,让部门回避起草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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