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志华)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出资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近日,南通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出资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就企业效能监察的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企业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权限,企业效能监察基本程序以及企业效能监察的奖惩等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或明确,为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完善企业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规范的工作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效能监察网络。由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全面负责指导出资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出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出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等不同主体分别按照职责履行工作。
二是围绕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坚持盯住管理的薄弱环节,盯住最易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盯住投资额大的重点项目,盯住群众所关心的重点环节和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在资产收益、产权交易、安全生产、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干部任免、节能降耗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
三是完善效能监察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从严考核,奖惩分明。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定期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先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经营管理者廉洁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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